1 小型养路机械检修的基本分类
在实际的工作中,线路配件铁路养护单位对机械的保养有很多的明确规定,但是不少施工单位一到工期紧,任务重时往往忽视保养工作,认为机械在正常运行,没有故障,无需停下来进行保养。长此下去,往往会使机械设备出现大的故障,甚至发生事故。等故障变大或者引发事故后再去维修既增加维修费用,又耽误工程工期。因此,对机械实行日常保养,定期保养和维修是延长机械寿命、提高机械设备使用率的关键所在。小型养路机械修理的修程一般分为小修、中修、大修三种。
1.1 小修
检修人员按小型养路机械规定的周期、内容:对设备进行检查修理,调整间隙,更换和修复部分易损件,清扫电器配件,整修安全防护设施,消除隐患。小修质量要满足工艺要求,保证正常使用期到下一次修理。
1.2 中修
根据实际运用小时,按机械规定的修理间隔期进行。中修应对设备全面检查,清洗及调整,修复及更换主要零部件,恢复主要几何精度,满足或高于施工作业使用要求,保证使用期到下次中修或大修。
1.3 大修
设备全部解体检查,修复和更换全部磨损零配件,全部恢复设备性能,修饰外观,精度达到出厂标准(或合同要求),保证使用期到下次大修。
2 小型养路机械的保养和检修的基本流程
2.1 日常保养和检修
每日收工后由使用人进行,在擦拭机械表面灰尘、油污,全面紧固松动的紧固件,加注润滑油及燃油后,由保管人入库存放。
在使用人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故障又无法处理时,应立即通知综合车间,综合车间接到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解决,保证机械快速恢复使用。
2.2 定期保养和检修
每月度由综合车间巡检人员逐台进行。主要是解体检查各滚动轴承,清洗干净,加注适量的润滑油,更换失效的密封件,检查各部磨损情况,更换磨耗超限零部件。综合车间每月必须指派检修人员,对全段使用的养路机械进行巡检。巡检要固定人员,固定巡检范围,固定周期,巡检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,对巡检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,并且巡检人员对负责包保的被检机械正常使用负全责。
2.3 及时上报
经综合车间人员检查,无法在现场进行故障处理的小型养路机械,由线路车间负责将机械送入综合车间进行修理,综合车间安排人员在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检修完毕,经试机达到使用要求后,通知机械所属车间领取;综合车间无法检修的,应及时上报技术科主管工程师,由技术科主管工程师确定修理方案。
3 小型养路机械的保养和检修的经验探讨
2008年我段共完成线路综合修307km,道岔综合修357组。有力地推动了全年线路整修工作的开展,为整个铁路段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。具体来讲,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
3.1 建立健全小型养路机械检修保养制度
小型养路机械检修保养,必须严格按各种机械说明书执行。同时在《小型养路机械保养检修记录簿》上留有痕迹,杜绝因作业施工多忙,不按期做保养、小修、项修情况。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修理技术,做到不漏检漏修、不违章作业,还要懂机械构造性能、懂修理工艺、懂技术标准,并会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、修理和分解组装以及调试工作。小型养路机械执行入厂检修制度。检修时,送检的车间或工区与综合车间共同填写交接记录,车间或工区提供送检机械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。入厂检修的小型养路机械,执行记名修制度,按定额安排修程时间,按检修标准精检细修,并填写《小型养路机械检修记录》,由检修人认真填记,经段、检修车间、检修工区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,否则不能出厂。
3.2 强化检修保养,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
机具检修完毕,经班组自验,车间复验,段组织使用车间(工区)、检修车间参加联验的三级验收制度。验收合格的,综合车间和使用车间(工区)共同填写《小型养路机械检修验收记录》。检修不合格的机械,严禁出厂。齐齐哈尔工务段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,一直坚持严格的检修保养制度。对段管内的机械设备由综合车间每季成立4个设备检组,本着现场检修与返厂检修的原则同时进行,这样既节省检修时间又提高检修效率。同时。对检修的机械做好《小型养路机械入厂检修交接记录、检修记录、验收记录》的填写。2008年8月份,由主管段长牵头技术调度科、教育科组织、综合车间,对轨道车司机进行了一次标准化作业及对轨道车的检、用、修的技术表演赛,并组织了对轨道车驾驶员"非正常情况下行车标准和办法"的培训工作,使轨道车检修保养质量、驾驶员技术业务素质明显提高,为安全运用提供了可靠的保障。
3.3 注重小型养路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养护
使用小型养路机械,要严格执行各种小型养路机械操作、使用和维护规程,严格执行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,禁止超负荷和带病运转。使用前,检查机械润滑系统是否正常,正确运用润滑油脂。使用中经常检查设备及其零部件有无缺少、伤损和松动现象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设备上的一切安全防护装置,不准随意拆换,以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。小型养路机械在使用中发生故障,要及时下道检修,严禁带病使用。因机械故障不能正常撤出线路的,要以适当的措施完成紧急下道后,方可在线下处理机械故障,如故障原因不明,不熟悉修理过程时,不得随意拆卸,及时请求段综合车间派专人进行修理。使用后小型养路机械必须收回,停放在线路两侧的机械,要按规定距离停放,不能侵入铁路限界,安排专人员看管。
3.4 强化责任,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
对小型养路机械保养不善、严重失修而影响使用的,应限期整顿,并根据情节轻重,追究车间和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,按照设备原值的20%-30%进行经济赔偿。对玩忽职守、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、维护、修理规程而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当事人,根据情节轻重,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。